2017福建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75人】
根據《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組織實施2017年明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經中共三明市委組織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本次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31人,其中:非衛生系統崗位56人、衛生系統崗位75人。具體招聘崗位在明溪縣人事考試網(http://mx.smrsks.com/)向社會統一公布(見附件1:《 2017年明溪縣非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和附件2:《 2017年明溪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各項資格條件;
6.年齡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6年4月22日至1999年4月22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具體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本通告所述“應屆畢業生”是指2017年度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2.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3.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5.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7年4月22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17年4月22日前取得或已,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的結論。
三、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7年4月22日至4月28日。
(二)報名方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每個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原則上不開考,緊缺急需專業崗位不受該條件限制。特殊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并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方可開考;個別崗位招聘人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聘人數的崗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對外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