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瀘州市計量測試所直接考核招聘公告【招1人】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2017年5月5日上午8:30
面試地點:瀘州市計量測試所六樓會議室。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現場公布。
(四)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未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為零分的人員或面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不能確定參加體檢。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由市質監局負責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八)其它說明:
1.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應聘者經正式聘用后,在瀘州市計量測試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3.本公告由瀘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830-259579,聯系人:詹光富
原標題:瀘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瀘州市計量測試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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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4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