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沙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5人】
根據《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核準沙縣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明人社〔2017〕165號)、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沙縣2016-2017年緊缺急需專業畢業生的通知》(沙人社〔2016〕31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組織2017年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本次共有51個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86名,各招聘單位的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要求在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fjsx.gov.cn)、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fjsx.gov.cn/wzq/bmwz/rlzyhshbzj/)和沙縣人事考試網(http://sx.smrsks.com)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2017年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其中外省生源畢業生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5.適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24日至1999年4月24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具體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后未滿5年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此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緊缺專業免筆試”崗位招聘對象為年齡不超過30周歲的應往屆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可報考“緊缺專業免筆試”崗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本通告所述“應屆畢業生”是指2017年度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2.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方可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報考者要如實(一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
崗位所需專業與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