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銅仁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64人】
為進一步加強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根據市直事業單位2017年用編計劃和單位用人需求,市直事業單位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30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等規定,特制定《銅仁市市直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組織領導
銅仁學院、銅仁職院、銅仁幼兒師專、市委黨校和貴州健康職業學院的公開招聘工作由單位制定招聘方案(簡章),經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直招聘辦”)審核同意后自行組織實施;市直教育系統、市直衛生系統、市車輛中心(專項招聘)和貴州儺文化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門制定招聘方案(簡章),經“市直招聘辦”審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直招聘辦”依照本《簡章》統一組織實施。
“市直招聘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相關領導及工作人員組成,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的單位(部門)均要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并報“市直招聘辦”備案。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含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市直事業單位2017年度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30名,其中:銅仁學院14名、銅仁職院30名、銅仁幼兒師專12名、市委黨校2名、貴州健康職業學院24名、市直教育系統12名、衛生系統53名、市車輛中心3名(專項招聘)、貴州儺文化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單位)2名和市直其他事業單位78名。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計劃招聘的78名工作人員,面向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進行招聘。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附件1《銅仁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報考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9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放寬至40周歲(1976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放寬到45周歲(1971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截止2017年 5月3日服務期未滿一屆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未經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人事部令第6號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職位的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信息發布
市直其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78名工作人員的招聘信息在“銅仁網”(www.tongren.gov.cn)和“銅仁人力資源社會局網”(www.gztr.lss.gov.cn)發布。
銅仁學院等其他自行組織招聘的,由各招聘單位另行發布招聘《簡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