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招聘13名司法輔助人員公告【招13人】
為適應審判工作發展需要,經區政府同意,我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13名,其中速錄員12名、財務人員1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以筆試、面試、速錄打字三項考核為其總成績,以總成績擇優錄取適合法院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任職崗位:速錄員、財會人員。
2.基本條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司法事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和不良社會影響。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的)。
3.崗位條件:
(1)速錄員要求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能流利記錄開庭、調查、詢問、調解、執行等過程,能夠撰寫法律文書,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良好。
(2)財務人員,學歷不限,但必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招聘程序
1、報名。報名者于2017年4月21日—5月3日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須登陸到洪山區人民法院官網,下載《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填寫完后提交到387209142@qq.com郵箱。5月4、5號進行網上初審。6號報名人員登陸洪山區人民法院官網查詢筆試人員名單。
2、筆試考試。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原件到本院審判大廳三樓進行筆試,主要考查法律及時事政治等知識。
3、計算機漢字錄入考試(僅限速錄員)。2017年5月12日下午2︰30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原件到本院政治處(九樓)進行計算機漢字錄入考試,主要考查漢字錄入速度和準確度。
4、面試。2017年5月15日上午8︰15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原件在本院審判大廳二樓會議室進行面試抽簽,并將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應屆畢業生在校證明、1張1寸照片交于政治處進行書面材料審核,8︰30面試開始。
5、成績確定。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5%,面試成績占40%,計算機漢字錄入成績占總成績的15%(計算機錄入考試不得低于40字/分鐘)。
6、成績公告。所有考試完成后將進行成績匯總,并按照成績依次排名,所有應聘人員的成績將在洪山區人民法院官網進行公示公告。
7、體檢和政審。應聘人員經筆試、面試和計算機漢字錄入考試后,將對速錄員前12名、財務人員第1名的人員進行政審和體檢(費用自理)。如有不合格的,依次等額遞補。最終確定12名聘用為速錄員、1名聘用為財務人員。
四、聘用待遇
司法輔助人員錄用后與本院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后聘用人員的月收入2500元(不含應當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本院不提供住宿,請被錄用人員自行安排。
對以上公告內容不詳盡之處,可咨詢聯系人:李真喜(辦公電話87616230,手機號18971379168)、齊若含(辦公電話87520151,手機號15629179065)。
附件:招聘登記表.xls
2017年4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