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萬安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各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兩科分別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
(1)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120分鐘(其中文秘崗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150分鐘)。政府辦法制崗、政府辦金融崗、救助管理站一般工作人員、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一般工作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其它崗位考專業基礎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內容:
文秘崗,提供素材寫作;信息管理崗,計算機基礎知識;醫療管理崗,護理專業基礎知識;綜合執法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協調、人際交往、舉止儀表等。
面試人員確定:根據筆試考試分數,按照崗位選調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人員提出放棄而出現空缺,則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考試命題、制卷和閱卷實行封閉式管理。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原則,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的列入考察對象)。
考察組對入闈考察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以及與選調崗位的匹配情況。并對考察對象在原單位公示七個工作日。
考察階段,考生放棄選調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確定考察對象的原則遞補一次。
(六)確定人選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選調人選,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報縣政府審批,縣政府下發抄告單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和維護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對公開選調工作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三)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進行監督。
六、其它事項
(一)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二)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 0796-5839805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796-5710355
縣人社局 0796-5839855
七、本方案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萬安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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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