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寶雞咸陽漢中安康商洛五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877人】
(三)網上繳費與報名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截止時間為5月8日18時。
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參照陜西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89號)批準的每人每科50元標準收取。《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共計100元。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愿放棄報名。
已網上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應及時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復審等環節核對信息。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享受低保的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可于5月8日18時以前(節假日除外)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陜西省(地址: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陜西省人社廳1號辦公樓一層考務大廳,電話029-89538291)申請減免考務費,也可就近到報考崗位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或人力資源社會局相關科室申請減免考務費。
(四)開考比例
根據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即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繳費確認的應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對急需緊缺專業和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山區縣及艱苦邊遠縣區的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計劃數予以核減或核銷,并于5月11日由各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在本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網站公布。對應聘崗位被核銷的應聘人員,由陜西省退還考務費。
(五)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應在5月30日至6月2日24時從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本次招聘的重要憑證,請應聘人員妥善保存。
(六)考試
1.公共科目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50分。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三類。應聘人員按照所報考崗位對應的考試類別,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其中,醫療衛生類《綜合應用能力》由應聘人員按考試類別中對應的崗位作答相應部分。
(2)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3日上午。具體安排為: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3)筆試地點。本次筆試在各市設立考區。報考各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該市政府所在地考區參加筆試,具體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筆試考務工作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
(4)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預計于6月下旬公布。應聘人員可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主觀題采取網絡閱卷、客觀題機器閱卷,對缺考、違紀和零分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可在發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應聘人員本人向陜西省當面提交復核閱卷結果的申請。其他情形,不受理應聘人員復核閱卷結果和復查原始試卷的申請。陜西省按規定程序受理考生復核申請。
(5)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分。根據《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63號)規定,對2011年至2016年陜西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應聘管理崗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加分。加分計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加分按照個人申請、組織審核、公示確認的程序進行。凡報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符合加分范圍和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應在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持本人畢業證、入伍批準書、退伍證、自主就業證明和獲得中央軍委授予榮譽稱號、軍隊戰區(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三等功及以上的證明,向報考崗位所在地的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申請加分。個人各類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擬加分的應聘人員情況在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網站公示。
逾期未申請加分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2.資格復審
(1)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各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劃定本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分數線或單科成績為零分的,不得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各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按招聘崗位,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對達不到3倍的崗位,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按招聘崗位排序出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安排部署。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最低分數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要求等事項,由各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在本市人民政府網站和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網站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符合事業單位或公務員管理規定的同意報考證明。無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3)人員遞補。在規定的時限內,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試資格等形成的缺額,由資格復審單位在本崗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只遞補一次。
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