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將樂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57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短信、試題及答案等,均與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無關。
2.筆試時間: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2:30--4:30考《醫學基礎知識》和《護理專業知識》
3.筆試地點:筆試考場設在將樂縣,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筆試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題本上或其它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
4.加分事宜:根據省市有關規定,我局將在筆試結束后為符合享受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加分優惠政策的報考者辦理加分手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者應在5月22日至5月26日(正常上班時間)向縣人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和軍轉安置股提交相關有效證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將在將樂縣人事考試網站公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參加我省或我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和“大學生村官”計劃等,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2)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其中,在最后一學年(正式畢業前)入伍并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退役士兵,視為符合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專門崗位或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各類加分。
4.成績查詢:考生可于筆試結束約15個工作日后登錄將樂縣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原始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績為準。
5.筆試成績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劃定和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規定比例的崗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面試。1:1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如發現考生采取不正當手段造成1:1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人選資格復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核,復核時考生需提供資格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能提供者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面試人選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3.入闈面試的考生名單以及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將樂縣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如無特殊情況不再另行通知。在面試規定的時間未到考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
2.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3.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