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南昌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48人】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系列全會及習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條件的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畢業的,且同時取得崗位所需畢業(學位)證書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生。學歷要求中專、專科(中、高職)的崗位面向江西戶籍或生源招聘,研究生或“985”高校畢業生不限。江西戶籍是指2017年4月25日為江西戶籍或者此前曾為江西戶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參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2017年畢業生。
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的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的,也須2017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畢業。
定向招考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須為江西省統一招募且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等基層項目人員,戶籍或生源不限。基層項目人員是指由我省省級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即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須為全國項目且服務滿兩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這四個項目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基層項目服務期滿的計算截止時間是2017年9月30日。
符合崗位其它條件,學歷層次高于崗位要求學歷的,均可報名。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此次共有443個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遵守各項紀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工作經歷。三年及以上工作(本專業工作)經歷,指2014年及以前畢業從事工作(本專業工作)二周年及以上;五年及以上工作(本專業工作)經歷,指2012年及以前畢業從事工作(本專業工作)四周年及以上;計算時間截止2017年4月25日。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年滿18周歲,指1999年4月25日(含)前出生;25周歲以下指1991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6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1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依據本實施方案制定,于4月25日在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hrss.nc.gov.cn)、南昌市人事考試網(http://0791.jxpta.com)網站上發布。其它后續公告在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hrss.nc.gov.cn)上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6:00,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初審通過后至5月12日17:00。考生可從南昌市人事考試網(http://0791.jxpta.com)進入報名系統。每位考生僅限報一個職位。繳費人數為崗位最終報考人數。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南昌市事業單位的處理。
因繳費人數為崗位最終報名人數,故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崗位的報考人員應繳納筆試費用,如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8:1,則返還筆試費。
報名流程詳見《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考生須知》(附件2)
5月12日繳費結束,未達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崗位將于5月16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予以公布,已報此類崗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重新參加其它崗位的補報名。
2、資格初審
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報名人員資格由縣(區)負責審核;市屬事業單位報名人員資格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專業按大類設置的,考生應參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目錄》(附件3)確定是否符合專業條件;專業按具體專業設置的,考生專業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相似相近專業不可。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要達到崗位要求,且該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相符。
(三)筆試
筆試時間:6月11日。打印準考證時間:待定。
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開考,達不到這一開考比例要求的,經研究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到3:1。其中,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的崗位(不包括僅要求碩士崗位),原則上不參加筆試,按申報的崗位直接進入面試,開考比例為2:1,若比例超過8:1(含)時則要進行筆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筆試共考二科,分別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參與。
1、公共科目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涵蓋政治理論與政策常識、哲學常識、法律常識、公文常識、綜合寫作管理、經濟、人文科技、道德建設等常識,以及國情省況、時政熱點。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時限90分鐘。
2、專業科目考試。考試科目見附件1(M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