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6人】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海委辦〔2007〕4號)、《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海政辦發〔2014〕12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29家事業單位推出崗位42個,計劃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6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上半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簡稱招聘計劃,下同)。請于2017年4月25日以后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www.zjhnrs.gov.cn)
嘉興考試培訓網(http://bk.jxkp.com)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rs.com)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海寧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7年5月8日戶口所在地為準),個別專業面向嘉興市、浙江省、全國范圍招聘(詳見招聘計劃)。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戶口不限。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5月8日至1999年5月8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71年5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部分招考崗位要求“二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二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對象指:海寧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海寧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畢業證取得時間、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5月8日。
在編在職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應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7年5月8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的“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嚴格按照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8日9時-2017年5月10日17時。報考人員在嘉興考試培訓網(http://bk.jxkp.com)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予受理。在此期間招聘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3日。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
3.查詢并再次報名時間:2017年5月14日0時-2017年5月15日17時。已報名人員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5月15日17時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6日17時。
4.繳費確認時間:2017年5月14日9時-2017年5月17日16時。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考務費每人8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未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退還考務費。
5.已繳費人員在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9日期間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及資格復審: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報考序號為1-30崗位的,筆試試卷為綜合管理類(A類),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報考序號為31-42崗位的,筆試試卷為自然科學專技類(B類),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B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兩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相同,《綜合應用能力》科目分為A類與B類。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滿分為100分;《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資格復審: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確定(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
面試前,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招聘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請提供: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招聘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招聘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