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沛縣招聘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86人】
(三)報考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報考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未就業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同)(學位)證書、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在體檢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崗位另有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材料。
在報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參加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費用100元,資格復審合格后,考生繳納面試費并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為百分制,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擬聘用單位、崗位、考試成績以及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相關待遇及管理辦法
公示期滿后,由招聘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期六年,其中試用期一年,并嚴格按照勞動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人事關系,個人自主擇業。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續簽勞動合同。未有相應執業資格條件的聘用人員,應在上崗兩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否則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制人員在崗位安排、收入分配、職稱評定、進修培訓、
考核管理等方面與編制內人員同等對待,工作待遇按照同崗同酬原則由雙方依據有關規定協商確定,按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八、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切實增強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收社會和群眾監督。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pxhrss.gov.cn)上公布,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的,考生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咨詢電話:0516-68867373
監督電話:0516-68867322
原標題:2017年沛縣公開招聘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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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沛縣公開招聘合同制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xls
2017年4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