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公告【招25人】
5、準考證發放:考試前2天發放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點領取(可以代領,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5月20日)。筆試采取閉卷方式。
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卷面分為100分,測試考生綜合知識和能力,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海滄區政府網站通知)。
每個崗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不足1:3的比例,則按實際達到合格線人數進入面試。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進入面試者,合格線為70分。面試分占綜合成績的50%。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以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為考試主要內容,實行當場評分。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即公布該崗位成績。面試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組確定,由5人組成。
崗位代碼01-03由于崗位要求高,符合崗位條件的考生直接進入復試,根據情況復試以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將參照公務員面試標準,采用單獨面試試卷,由具有公務員面試資質的考官進行面試。
(四)體檢與考核(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海滄區政府網站通知)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體檢由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程序及標準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程序及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2、考核。用人單位派出考核組到擬聘用人員的工作單位、、村(居)委會或居住地派出所,對其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對報經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區政府網站公示七天。
2、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聘用的相關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六)工資及待遇
1、崗位代碼01-03的雇用人員每月工資6600元,其余福利待遇按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