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省直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44人】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在2017年5月11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加分條件。根據有關政策,報考少數民族事務類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在我省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三支一扶”、特崗教師以及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僅限鄉及以下、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退役士兵、各類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條件。
(四)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招聘,但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符合報名條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學習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畢業的考生,不得報考。
(五)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2017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參加公開招聘,但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六)總成績并列處理。如考試總成績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條件中的優先條件確定;優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或綜合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七)有關時間年限等的認定。一是符合我省戶籍條件的考生,在我省落戶時間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1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以及加入中共黨員的時間均截止到2017年5月2日。
(八)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九)招聘崗位中的所需專業是指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的所需專業。
(十)其它相關要求,請考生務必詳細查看《2017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
(十一)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隨時發布,請各位考生務必隨時關注;報考“考核聘用”崗位的考生須隨時登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等相關信息發布平臺,查看有關招聘信息,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不再統一發布“考核聘用”崗位的相關招聘信息。
(十二)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招聘咨詢電話:
省人力資源社會廳咨詢熱線電話:1233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省:0971-8258585(技術部)
招聘監督電話:
省委組織部:0971-8483937(干部五處)
省人力資源社會廳:0971-8258130(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原標題:2017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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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docx
2、2017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2017年4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