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烏海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73人】
六、面試
(一)面試工作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方式以及有關要求等在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烏海(http://wh.nm12333.cn)上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
(二)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須用漢語作答。其他崗位均用漢語作答,用其他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計算。
(三)對于經批準降低比例進行面試的崗位以及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組織單位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或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評委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采取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的,由面試組織單位在面試公告中公布。
(四)對部分需進行技能、體能測試的崗位(詳見招聘崗位表),按照崗位表中要求,先進行相應測試,測試合格的進入面試。
(五)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1)普通事業崗位、醫療衛生專業崗位考試總成績(分類筆試A、B、C、E類的)=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教師(分類筆試D類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面試)成績×60%。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烏海(http://wh.nm12333.cn)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排序,不考專業技能測試的或專業技能成績也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二)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應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一)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烏海(http://wh.nm12333.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2017年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五)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四)本公告由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五)咨詢電話
1.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表崗位》招聘單位咨詢電話欄
2.考務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473-3158037 、0473-3158020
3.監督舉報電話:
0473-3158045
招聘崗位表另行發布。
原標題:內蒙古烏海市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