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高新區、天元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5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45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1)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個別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相關媒體、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招聘各環節有關信息請考生關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2日、5月15日、5月16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高新大廈二樓一會議室(株洲大道北1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如實填寫《株洲高新區、天元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教育部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單位證明或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4 月30日(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計算工作經歷時間),2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高新大廈(株洲大道北1號)報名。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憑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整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