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賀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48人】
四、加分辦法
(一)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加3分。
(二)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等項目人員的,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稱職)仍在職的,加5分。(注:此項不累計加分)
(三)以上 (一)、(二)項照顧加分不累加計算,按照項進行加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四)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再享受本加分政策。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分值滿分150分。《綜合應用能力》分綜合管理類(A類)、醫療衛生類(E類)。科目內容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附件2)。
(二)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4?00—16?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考點設在賀州市,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兩證缺一不可。兩證不全不得參加考試。
(三)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
報考人員可登錄賀州市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劃定,并在賀州人事考試網公布。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績查詢時間:2017年6月26前。
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時間:2017年6月30日前。
六、面試
面試由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暫定為7月底前,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在賀州人事考試網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試擬入圍人選
1.面試擬入圍人選公告時間:2017年7月5日前。
2.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招聘單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照顧加分。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擬入圍人選。
3.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若原沒有降低過筆試開考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
4.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已降低過筆試開考比例,需要再次降低面試開考比例的,招聘單位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縣區招聘崗位主管部門為縣區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才能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二)面試擬入圍人選的資格審核
1.擬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審核時間:初定為2017年7月12日前。具體時間以資格審核公告為準。
2.資格審核單位: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為面試擬入圍人選的資格審核單位。
3.資格審核材料:面試擬入圍人選須提供以下報名申請材料的復印件進行面試資格審核(資格復審時要求出具原件)。
(1)打印《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須填寫聯系手機號碼)并親筆簽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屬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的,其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
(3)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屬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的,其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
(4)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歷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按報名職位要求提供);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