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三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5人】
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以及臺州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規定,三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下屬的三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三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專業等詳見附件2的《2017年三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考生可登錄網站:三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網站(http://www.smzfj.gov.cn/),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smrl.gov.cn/)查詢公告等情況。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三門縣戶籍(以2017年5月1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高校畢業生;
2、三門縣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在三門縣)高校畢業生和2017年應屆畢業生;
3、碩士研究生(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
4、在三門現役軍人的隨軍配偶(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
《計劃表》中對于學歷、戶籍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招聘條件
1、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3)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等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選聘在三門縣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過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服務期時間可計算在內);選聘在三門縣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2、其他條件
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5月13日至1999年5月13日期間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所載為準,并符合《計劃表》中招聘崗位所列各項要求和條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