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福建泉州市直及部分縣(市、區)事業單位崗位招聘計劃調整通知
根據《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通告》有關規定,結合崗位實際報名情況,經招聘單位申請并經人社部門同意(市直公立醫院自行研究決定),決定對2017年春季泉州市直事業單位(含委托招聘的市直公立醫院)及部分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具體事項如下:
一、取消開考的崗位
(一)因無人報考而取消開考的崗位
所有無人報考的崗位均取消開考計劃,具體崗位見泉州人事考試網報名人數統計。
(二)因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而取消開考的崗位(見附件)
二、減少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見附件)
除上述崗位外,市直政府系統、市直公立醫院、泉港區、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以及臺商投資區事業單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崗位,決定予以開考。
對取消開考崗位的報考人員,市將于筆試結束后半個月內統一將報名費退還至其報名時所使用的銀行卡賬戶內,請相關人員注意查收。
原標題:關于調整2017年春季泉州市直及部分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招聘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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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泉州市直及部分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招聘計劃調整通知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