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法醫專業人才公告【招34人】
根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相關文件精神,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廳、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法醫專業人才考試錄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全省公安機關共設招錄計劃34名(具體職位見附件1)。
二、招錄對象和條件
(一)招錄對象:全國普通高校法醫學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專業水平與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職責的身體條件;
6.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間出生)。
7、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的人員;
3.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預報名
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安徽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法醫專業人才預報名表》(見附件2),于2017年5月8日17:30前通過互聯網發至QQ郵箱(3517137217@qq.com)。同一院校的考生可統一填報。
(二)正式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時間:2017年5月10日8:30至17:30。
地點:皖南醫學院南校區東門法醫樓2樓(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中山南路683號)。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就業三方協議(需所在蓋章)、就業推薦表、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逾期未到指定的地點報名視為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與招錄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1.5:1,相應核減招錄計劃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