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大埔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81人】
2、面試
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到低分排序,報考人數高于1:3比例開考的,按照各個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報考人數等于或低于1:3比例開考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面試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的要求進行。具體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測試等方式進行。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其中:大埔縣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崗位在面試時需進行上機實操測試;大埔縣文廣新局廣東漢劇傳承保護中心、文化館崗位在面試時需進行才藝展示),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不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復印件無效。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將向考生發給個人面試成績通知。
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未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從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選。應聘教師崗位的人員,體檢標準按《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其他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縣人社局網站和相關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或者公示結束后30天內個人主動放棄聘用而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參照考察階段遞補方式遞補,逾期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本次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與工作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或公開招聘。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大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督和舉報,咨詢、舉報電話:0753-5555239。
本方案由大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大埔縣2017年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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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大埔縣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xlsx
3.2017年大埔縣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doc
大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