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滁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8人】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于5月8日在滁州市政府網、滁州先鋒網、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21日—5月2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本次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原則上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無主管部門的由招聘單位負責。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計劃表”中的“備注”欄。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其中: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聘用報批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滁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少數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及市人社局資格復查未通過人員可于6月6日工作時間到滁州市政務中心(龍蟠大道99號)西八樓816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7年7月6日至7日工作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8.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解答。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或《申論》兩科。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