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休寧縣公益性崗位開發征集公告【招270人】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4〕18號)文件及市人社局、財政局2017年就業扶持工程實施辦法,擬定了《2017年休寧縣公益性崗位開發方案》,于2017年5月10日,經《關于同意2017年休寧縣公益性崗位開發方案》(休政辦秘〔2017〕59號)同意,現就2017年休寧縣公益性崗位開發公開征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崗位數量和范圍
(一)崗位數量
2017年,全縣計劃開發公益性崗位270個,上年度延續在崗人員97人,實際開發173個。
(二)崗位范圍
1.基層非營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具體包括鄉鎮、社區(行政村)的基層勞動就業、社會、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社區矯正、群團工作、殘疾人服務等崗位;
2.城鄉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具體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環境衛生等崗位;
3.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工勤服務輔助性崗位,具體包括保潔、保綠、保安等崗位;
4.勞務派遣企業、家庭服務業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養老服務機構的托底性安置崗位;
5.經市人民政府確定可納入公益性崗位范圍的其他崗位。
二、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
(一)安置人員類型
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主要包括:
(1)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以內人員、登記失業12個月以上人員、享受最低生活或邊緣家庭的失業人員、失地失林人員、殘疾人和高校畢業生等就業困難人員。
(2)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16-59周歲,以下簡稱貧困勞動者)。
(二)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
用人單位應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就業人員不低于本縣最低工資標準1150元的工資和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貧困勞動者的,按照規定可以按季度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一)社會保險補貼按照用人單位為招用人員實際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給予補助,不包括招用人員個人應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