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事業單位考試公告【164人】
四、考察和體檢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人數與考察、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總分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情況,同時要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人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結果。
(二)體檢
體檢由海城區委組織部、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組織實施,并統一到市人社部門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海城區委組織部、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海城區委組織部、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應對復檢項目嚴格。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和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體檢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五、公示、聘用審批
經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于7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和職業或執業資格證等)原件。
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報海城區委組織部、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海城區編委辦審核匯總,并在北海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統一為3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新招聘工作人員服務期限至少為5年。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