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選聘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公告【招100人】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貫徹落實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擴大行政執法監督的覆蓋面,形成法制監督與社會監督的合力,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選聘萬名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工作方案》(內政法發〔2017〕39號)要求,現面向社會在行政相對人中公開選聘百名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實行聘任制,任期3年。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二)熟悉與行政執法相關的法律和行政執法程序,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敢于堅持原則,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五)無刑事處罰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
(六)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二、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的工作職責
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持《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證》,協助政府法制機構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一)按照監督區域范圍,向發證的政府法制機構反映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違法行為;
(二)向發證的政府法制機構提出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其他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三、報名時間
2017年6日1日起至7月31日正常工作時間(雙休日除外)。
四、報名地點
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準格爾旗興隆街道旗人民政府主樓101室)。
五、注意事項
1、報名表可到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領取,也可直接登錄準格爾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2、報名時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外來工作人員還需攜帶單位證明)及一寸近期工作免冠正面照2張。
3、聯系人:呂曉宏,聯系電話:4218047。
原標題: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選聘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的通告
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7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