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敦煌市民生項目人員納制管理選拔考試公告【190人】
為解決我市已納入財政供養范圍的民生項目人員未納制管理的問題,經研究,擬采取公開選拔的方式陸續將民生項目人員納制管理。現就選拔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選拔"的原則,逐步將未納制管理的民生項目人員管理,促進民生項目人員合理流動和規范管理。
二、選拔數量
依據我市編制情況及民生項目人員現狀,使用190個空編,分各鎮事業單位、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城市事業單位四大類進行選拔考試。
1.公開選拔60名各鎮民生項目人員納入各鎮事業編制管理;
2.公開選拔50名教育系統民生項目人員納入各中小學編制管理;
3.公開選拔50名衛生系統民生項目人員納入衛生系統編制管理;
4.公開選拔30名正在城市事業單位工作的民生項目人員納入城市事業編制管理。
三、選拔對象及條件
(一)選拔對象
1.公開選拔納入各鎮事業編制管理的工作人員,從全市服務期滿安置到各鎮工作的在冊在崗民生項目人員中選拔(僅限于報考各鎮);
2.公開選拔納入教育系統編制管理的工作人員,從全市中小任教的在冊在崗民生項目人員中選拔(僅限于報考教育系統);
3.公開選拔納入衛生系統編制管理的工作人員,從全市衛生系統工作的在冊在崗民生項目人員中選拔(僅限于報考衛生系統);
4.公開選拔納入城市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工作人員,從全市在城市事業單位工作的在冊在崗民生項目人員中選拔(此類人員也可以報考各鎮事業單位、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其中報考教育系統須具備教師資格,提供教師資格證,報考衛生系統所需專業為醫療衛生相關專業,提供畢業證)。
(二)選拔條件
1.敦煌市201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各類民生項目人員;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拔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在黨紀、政紀處內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具有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
四、選拔程序
(一)公開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5月13日-5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報名地點:敦煌市行政服務中心(市政廣場)
聯系電話:0937-8879999
報名材料:
1.《敦煌市民生項目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三份(從飛天先鋒網http://www.ftxf.gov.cn)下載,A4紙張,正反面打印,須經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后蓋章;
2.近期免冠1寸藍底彩色照片3張;
報名者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報名費用:
根據甘發改收費〔2014〕486號文件,收取報名費80元/人。
(二)資格審查。由市民生項目人員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三)筆試。筆試為百分制閉卷考試,時間150分鐘。以公共基礎知識、政治理論、法律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敦煌市情及時事知識等為主要內容,主要測試政治理論水平、文字寫作能力和處理問題能力。準考證于5月18、19號在市人社局204室領取,筆試于5月20日上午舉行(地點見準考證)。
(四)加分項。進入組織考察程序后,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加分。
1.年度考核等次為的一次加1分,依次累計加分(提供考核表原件及考核備案花名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
2.凡獲得敦煌市委、市政府或酒泉市直部門表彰的一次加1分,凡獲得酒泉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門表彰的一次加2分,凡獲得省委、省政府或國家部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獲得國務院表彰的一次加6分(提供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原件);
3.參考人員每個工齡年加0.5分,依次累計加分(提供年度考核表及考核備案花名冊復印件1份,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章)。
4.凡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且有筆試成績的一次加1分,進入面試的加3分,進入考察程序的加6分;凡參加省公務員考試且有筆試成績的一次加1分,進入面試的加2分,進入考察程序的加4分;凡參加事業單位招錄考試且有筆試成績的一次加1分,進入面試的加1分,進入考察程序的加2分(每次考試加分一次,不累計加分;由本人提供準考證、筆試成績單、面試通知單、資格審查通知單等原件證明,無法提供原件的提交網上依據,由人社局進行驗證)。
(五)組織考察。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按照1:1.2比例確定進入組織考察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衛計局等部門負責,對所有進入組織考察程序的人員"德、能、勤、績、廉"做全面深入的考察。
(六)研究決定。市民生項目人員招考領導小組對考察合格的人員,根據綜合成績確定擬選拔人員。
(七)公示及辦理手續。對擬選拔人員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拔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本次資格,予以遞補。
(八)分配單位。參考人員依據綜合成績按照優先選擇單位的方式予以分配,不服從分配的將取消本次資格,在進入組織考察的人員范圍內依據綜合成績予以遞補。
咨詢電話:0937-888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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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敦煌市委組織部 敦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敦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