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大方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3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縣編辦核編、縣人社局核崗、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畢人社復〔2017〕232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方縣紀委(監察局)信息中心8名工作人員、高中教師75名,共83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大方縣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選崗、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大方縣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招聘專業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公布的《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設置。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9年6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1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在職人員或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為45周歲(1971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