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鄂州市“121人才池”計劃專項招聘醫(yī)療崗公告【招49人】
(二)筆試
1.筆試原始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等。
筆試成績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公示。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人數未達1:2的,根據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若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研究生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資料:
(1)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fā)放證明等)。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yè)工作經歷。
(4)應屆畢業(yè)生的,需提供學生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職(執(zhí)、從)業(yè)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關材料。
(5)凡與招聘簡章規(guī)定報考條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再根據筆試成績依序遞補。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fā)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四)考試成績確定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和面試成績之和。筆試和面試原始分值均為100分,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研究生的面試成績計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
(五)考察、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對象。
1.考察
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經考察確定的合格人員,若本人提出退出,由此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遞補。
2.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實施。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考察和體檢。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束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定聘用合同(《就業(yè)協議書》),合同約定服務期不少于3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時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虛假證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1.報考學歷以取得“985”、“211”高校學歷(學位)為準;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
3.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5.咨詢電話:0711-3358455;
6.招聘過程公示公告信息請關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
原標題:鄂州市“121人才池”計劃2017年專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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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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