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慶南岸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0人】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根據工作進度另行通知,詳見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na.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各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cqhrss.gov.cn)公示信息欄目和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na.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屬2017年應屆畢業的考生請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慶市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報到(具體報到地點:重慶市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2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B區1號樓10樓1004室),報到時須提供本人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套,接受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予以擬聘公示。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資格復查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擬聘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各主管部門審核、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在南岸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期間不得向區外流動,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人員提出流動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