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法制辦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選聘公告【招100人】
五、選聘程序
(一)申報
按照本公告要求,符合條件的參聘人員填寫《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登記表》(可登陸達拉特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dlt.gov.cn/)連同2張本人近期免冠藍底1寸照片于2017年6月30日前直接提交至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法制辦108室(電話:0477-5185660)或報至所轄園區、蘇木鎮、街道辦事處辦公室,由所轄園區、蘇木鎮、街道辦事處匯總后統一提交至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審核
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依據選聘條件和要求,于2017年7月31日前對申報參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三)公示
由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對審核通過的擬聘人選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在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上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
(四)聘任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參聘人員由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頒發《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證》。
六、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的解聘
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實行聘任制,任期3年。期滿后需要續聘的,重新按照相關要求和程序辦理。到期未續聘即自行解聘。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一)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不履行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職責的;
(三)違法行使行政執法監督權,或者利用行政執法監督權謀取私利的;
(四)因工作調整、健康狀況等原因不宜繼續擔任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的;
(五)將《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證》轉借或者用于非行政執法監督活動的;
(六)其他不宜繼續擔任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的情形。
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在聘期內主動提出不再擔任的,應當由本人向發證的政府法制機構提出書面申請。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在聘期內辭職或者被解聘的,由所聘的政府法制機構予以公告。
七、其他事宜
(一)聘請行政相對人作為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是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的重要舉措。各園區、鎮、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廣為宣傳,使社會廣泛知曉、自愿、主動參與選聘“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活動,并動員本園區、鎮、街道轄區內符合選聘條件且熱心于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人員充實到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隊伍中。
(二)選聘期間有關公告、公示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達拉特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即達拉特之窗予以公布。
(三)參聘咨詢電話:0477-5185660,郵箱:1194882412@qq.com,聯系地址:達拉特旗人民政府108辦公室。
原標題: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法制辦關于選聘100名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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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7年5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