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張家界市屬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公告【招99人】
5.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并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引進人才報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引進的人才到我市工作須達到最低服務年限(高層次人才須滿8年,碩士研究生為須滿5年;自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
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專業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可以免考試環節,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按綜合成績高低擇優確定引進人選;國有企業引進人才除發布人才引進目錄外,均由企業運用市場化方式自主進行。
四、政策待遇
㈠職級待遇:通過人才引進新進入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并獲得相應學位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在有職位的情況下,可分別按七級職員(正科級)、八級職員(副科級)進行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可分別享受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待遇。
㈡住房和安家費:①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職稱的人才:提供95平米住房1套(貨幣化,分五年發放);發放安家補貼5萬元。②引進重點高校(211、985)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職稱的人才:符合住房政策的,在5年服務期內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住房補貼;發放安家費3萬元(分兩次發放)。③引進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符合住房政策的,在5年服務期內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住房補貼;發放安家費2萬元(分兩次發放)。
㈢生活補貼。對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職稱的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㈣家屬就業和子女入學。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市就業的,由用人單位或市委人才辦按規定協助其就業;對引進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市入學的,優先安排就近入學。
㈤醫療服務。由用人單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體檢。
㈥其他待遇見附件1。
五、紀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進工作由紀檢監察組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目錄一經發布,在一年內有效。在集中引進結束后,只要崗位空缺,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一律執行“免考+隨到隨引”的綠色通道制度;用人單位也可根據需要進校(招聘會)引才。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44—8201859 技術支持電話:15674478288
原標題: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發布《2017年張家界市市屬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目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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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張家界市市屬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目錄
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