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興縣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218人】
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聘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參加本次招聘的有興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興縣教育科技局所屬的事業單位,共計招聘218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26名)。具體崗位、數量、條件詳見《興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定比例時核減的招聘名額直接調整到同類崗位面向社會招聘。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往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以及政策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根據有關規定,2014年以后被錄用為鄉鎮機關公務員或聘用為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五年(含試用期)的。
5、通過政法干警考錄到崗工作后不滿規定服務年限的。
6、未滿錄(聘)用工作單位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九)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十)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5月31日為截止日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