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茶陵縣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鄉鎮農技人員公告【招5人】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在校表現等方面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茶陵縣農業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3年。
六、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咨詢和監督電話
茶陵縣農業局:0731-22743009。
茶陵縣紀委派出農業局紀檢組:0731-2274301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農業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茶陵縣2017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鄉鎮農技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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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茶陵縣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鄉鎮農技人員報名時間、地點安排
2017年茶陵縣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鄉鎮農技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