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3人】
(六)考察和體檢
1.考察和體檢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2.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3.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4.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擇優選崗
1、縣財政局會計崗位(崗位代碼17001)、縣文化委表演崗位(崗位代碼17018)、縣文化委音樂崗位(崗位代碼17019)、縣教育局幼師崗位(崗位代碼17028)、縣衛計委鄉鎮護理崗位(崗位代碼17040)按照統一考試、擇優選崗的原則進行。
2、擇優選崗:擇優選崗前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報考同一崗位考生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中,按到低分順序依次由其選擇崗位(限選一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該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現場逐人審核確認。
(八)公示和聘用
1.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結合考察和體檢結果,從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太湖縣政府網站、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進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嚴格執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限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雙方約定。
2.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跟用人單位正式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3.資格復審時只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書面證明的考生,待取得教師資格證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7年9月1日仍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醫學類崗位(崗位代碼17037-17055)聘用人員中未取得相應的執業(從業)資格的,必須在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后三年內取得相應的執業(從業)資格,否則用人單位不再續聘。
4.因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含自愿放棄選崗的);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公開招聘有關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太湖縣政府網站和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站查詢。
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由縣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 0556-4188332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556-4188303
特此公告。
原標題:太湖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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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5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