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肅崇信縣紀委考試公告【招4人】
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縣紀委決定在全縣范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數
根據縣紀委編制空缺情況,本次計劃公開招考工作人員4名。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各鄉(鎮)、縣直部門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科員)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寫作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2.符合《公務員法》有關規定;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2015年5月19日前參加工作),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大學及以上學歷;
6.年齡31周歲以下(198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政紀處限未滿的;
3.按干部管理有關規定應該回避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報名時間:2017年5月22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縣紀委辦公室(聯系電話:6121323)
報名要求:
1.本人填寫《中共崇信縣紀委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本人所在單位出具單位介紹信,介紹信需注明報考人員具體崗位和從事工作);
2.提供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相關資料;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含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4.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地點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
四、招考程序和辦法
招考工作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準予參加招考,招考包括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考察四個環節,資格審查和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考察成績占20%。
1.資格審查: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加2分;審計、財會類專業加2分;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加2分。
2.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3.面試。面試人選按資格審查分、筆試成績兩項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綜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滿分100分。
4.考察。考察人選按資格審查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三項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考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采取調閱檔案、民主測評、談話了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結果量化為分值,滿分100分。
5.綜合成績確定。綜合成績=(資格審查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考察成績×20%。依據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招錄人選。
6.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和相關單位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相關單位責任。
2.招考過程中發現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3.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解釋。
原標題:關于中共崇信縣紀委公開招考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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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信縣紀委 中共崇信縣委組織部
2017年5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