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3人】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考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上述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或核銷招聘崗位數(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網站上公布)。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和綜合管理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成績出現并列,組織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組織,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結束后,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
九、紀律、監督
連云港市紀委(監察局)駐市城管局紀檢組(監察室)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0518-85838932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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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2.2017年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