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銅仁市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21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等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銅仁市碧江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由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具體組織實施,“區招聘辦”設在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1名,其中:綜合類職位64名,教育類職位27名,衛生計生類職位30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附件1、2、3《銅仁市碧江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2、選聘在碧江區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
3、在碧江區村(農村社區)擔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簡稱“村支兩委”);
4、碧江區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碧部隊隨軍家屬。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報考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9年6月5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村支兩委”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職位的,須在碧江區服務滿2年(截止2017年6月5日)及以上;
5、定向招聘“村支兩委”職位的,須在碧江區連續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滿3年(截止2017年6月5日)及以上且仍在崗,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碧部隊隨軍家屬職位的,限碧江區生源(兵源)或碧江區戶籍(2017年6月5日前在碧江區登記入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碧部隊服現役的隨軍家屬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駐碧部隊隨軍家屬須為截止2017年6月5日仍在駐碧部隊服現役的隨軍家屬;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截止2017年 6月5日服務期未滿一屆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未經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