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銅仁市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21人】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區招聘辦”統一組織,各招聘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的考察工作,并將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達“區招聘辦”,“區招聘辦”負責對招聘單位的考察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
在職考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應往屆畢業未就業的考生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核。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職位表中要求其他資格條件的;
5、考察時,未能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學歷等及其他資格證原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2017年9月30日提供學歷及相關證書等);
6、其它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區招聘辦”在網上(網址同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審批
公示期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關佐證材料,經“區招聘辦”審定后,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服務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試用期)。
十二、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工作失職、瀆職和違法違紀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三、其他
(一)在本次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或者考生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即取消應聘資格,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予順延遞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也不組織舉辦或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三)本《招聘簡章》由銅仁市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銅仁市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6-5236680(碧江區考試指導中心)
0856-5235716(碧江區人社局人力資源科)
監督電話:0856-5223471(碧江區紀委)
原標題:銅仁市碧江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點擊下載>>>
銅仁市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5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