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員公告【招10人】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1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重新修改信息,1日后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結果,通過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審核通過后,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70元),完成繳費即確認報名,未進行繳費者視為報名不。
繳費時間:2017年5月27日9時整至6月2日17時整,在繳費截止時間未完成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后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
2.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2016年的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四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1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或低復印件,畢業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于2017年6月22日-6月23日到新城區新華東街奈倫國際B座三樓北廳15號窗口進行審核確認(周五下午、節假日不受理)。
3.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其減免費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在規定日期內通過網上銀行退到報考人員繳納費用的銀行卡。對于筆試缺考的人員,不予退費。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四)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繳費人數比)一般不低于1:4;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由招聘單位削減招聘計劃數或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調整后的崗位將在報名網站上及時公布。因報考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研究取消本崗位考試)無法參加本次考試的報考人員,其報名費將通過網上銀行退回。
(五)打印準考證
報考的人員務必于2017年6月8日9時—6月9日17時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六)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作人員應該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僅提供漢文試卷。對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筆試時間為6月10日,報考者憑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筆試地點:考試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
(五)筆試成績政策加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要求,蒙古族、達翰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加權后的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六)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七)筆試成績公布:招聘單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通知。
五、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根據資格復審通知,攜帶規定證件和材料在規定日期內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綜合科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者領取《面試通知單》,在規定時間結束前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報名網站上另行公告。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
(3)往屆畢業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籍在線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應在現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
(4)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生源地條件和參軍入伍地條件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及復印件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
(6)行政事業或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隱瞞2018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一經發現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的崗位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對于招聘單位急需的高層次或短缺專業人才,招聘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經招聘單位書面申請,人社局批準,將削減招聘計劃數或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5.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名單及相關要求將擇期在網上公布,復審通過后,進入面試的人員應領取《面試通知單》。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