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竹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十政辦發〔2012〕106號)和《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溪辦發[2009]35號)等相關文件,結合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竹溪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2017年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現在竹溪縣工作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
3、限本縣及相鄰縣戶籍或生源地人員(其中:部分單位招聘崗位不限戶籍人員)。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劣跡;
2、具備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身心健康。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三年內公開招錄公務員或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5、現財政全額供養人員(含新機制教師);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設置及要求
(附后)
四、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公告
考試公告通過竹溪縣政務網、竹溪縣新聞網、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今日竹溪》等新聞媒體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6月1日—6月9日止(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4樓會議室。
2、有關要求:報名時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書的,須所在以正式公文出具學歷證明;應往屆畢業生須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網站《學信網》打印的本人學歷驗證報告)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兩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交報名表一式二份。
“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還應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簽定誠信應考承諾書,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依據鄂價費[2001]91號文件規定,報名費100元/人。
3、準考證發放。經過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報考考生,統一發放《2017年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準考證》。凡發現考生所提供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資格。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