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西寧市醫療衛生機構招聘249名醫務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規定,西寧市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醫務人員24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范圍、程序
具體招聘崗位見附表。招聘崗位面向全國和全省范圍招聘。面向全國的崗位報考人員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報名條件的歷屆、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面向全省招聘范圍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滿的退伍士兵)。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核、筆試、現場資格審、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9時-6月4日18時;網上修改信息時間:2017年5月31日9時—6月5日18時;網上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5月31日9時—6月6日18時;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5月31日9時—6月7日18時。報考人員請登錄西寧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xnrsj.gov.cn/),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報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除外),在網上資格審核通過后,務請攜帶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于 6月12日-6月14日到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07室進行加分條件現場審核登記(西寧市城北區柴達木路1號,小橋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寧白金公寓),逾期不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登記的,視同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西寧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
(二)6月4日18時報名結束后,網上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審核的考生還可在6月5日18時前改報其它崗位;因招聘崗位數與報名審核通過繳費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若取消招聘崗位的,將在6月8日進行崗位調劑,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在6月8日16時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若不按時改報,按自動放棄處理,并按有關程序,退還報名費。請考生隨時關注并保持所留電話暢通。西寧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將公布取消或核減的招聘崗位信息。若保留招聘計劃的,正常進行考試,將在筆試結束后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達到分數線的考生方可進入面試環節。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環節。筆試單科缺考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三)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報名時繳納100元報名費,繳費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均不退款。
三、筆試考試時間及內容
筆試時間擬定于2017年6月18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筆試內容包括醫療衛生類綜合應用能力(占筆試總成績50%) 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總成績50%),醫療衛生類綜合應用能力分:中醫臨床崗位類、西醫臨床崗位類、藥劑崗位類、護理崗位類、醫學技術崗位類和公共衛生管理崗位類。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四、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要審查考生的身份證、戶口證明、畢業證件以及其它崗位所需資格證件。如發現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并視情形給予相應處理。
五、面試及總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監督指導下進行。采取綜合素質測評和專業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方案、、面試考官、面試場地由市衛計委負責,市人社局協助做好面試程序指導工作。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加分)×70%+面試成績×30%。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公布總成績確定擬聘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先按照招聘條件中的優先條件確定,優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醫療衛生類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擬聘人選。
六、體檢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體檢檢測項目、標準及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規定進行。初次體檢確認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以到其他符合條件的醫院復查一次。根據有關規定,除國家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工作人員與體檢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回避。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嚴禁用人單位干預體檢醫療機構的體檢結論,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或者請他人頂替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考生體檢結果無效并不予聘用,相關工作人員按違紀進行處理并追責。
七、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以及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內容應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年齡、學歷、專業、畢業院校及時間以及本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等信息。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
九、回避制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