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招聘4人簡章
(二)面試
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泰安網站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
四、考察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按1:1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如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人選。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醫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依次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
本《簡章》由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監督咨詢電話:0538—6992622
報名咨詢電話:0538—8626762、8626759
原標題:2017年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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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泰安市中心醫院分院
2017年5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