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麗江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0人】
(三)資格審核
用人單位在報名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送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復審點復審后核發《同意報考通知單》。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1、考試內容: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以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考試為主,綜合試卷卷面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崗位能力測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操作。測試工作方案由招聘單位制定,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紀律檢查機關參與指導和監督。
2、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15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試地點: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同意報考通知單》及收費收據領取準考證。崗位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1、通過筆試直接進入考核、體檢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在筆試成績并列人員中增加崗位能力測試程序,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2、筆試后要求崗位能力測試(面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2: 1的比例確定進入崗位能力測試(面試)人員,并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個別緊缺急需的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可按1:1的比例進行崗位能力測試(面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70分以上方可進入后續程序。
3、招聘碩士以上學歷學位崗位的考生,經用人單位崗位能力測試 、體檢、考核、公示后按程序可直接辦理聘用手續。
4、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個別緊缺急需專業、艱苦行業、高學歷、高職稱招聘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開考,不足比例開考的考生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崗位能力測試(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
5、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
6、同等條件下,以下人員優先聘用
獨龍、德昂、基諾、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個少數民族考生;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的考生;
參加“三支一扶”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
參加“特崗教師”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
參加“大學生村官” 服務期滿2年的考生。
(六)體檢
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到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幼兒教師上崗前還需按《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費用自理。
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向用人單位提出復檢申請,復檢結果即為本人體檢結論。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