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麗江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0人】
(七)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派人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八)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用人單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招聘,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書面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核實時間為三個月)。
(十)審批
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1、從事考試、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2、不按編制限額及公開招聘原則進行聘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不予審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違反招聘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等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將予以追責和問責。
5、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責令其聘用并作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補充工作人員。
六、其他事項
1、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2、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本次招聘工作于2017年10月30日結束,之后不再啟動招聘程序。
4、未盡事宜,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規定辦理。
5、本公告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招聘計劃表”中的具體招聘條件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88—5122926
監督電話:麗江市第四紀工委 0888--5100506
原標題:麗江市市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