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柯坪縣招聘公告【招95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簡章、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談、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為現場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柯坪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報名與資格審查地點設在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 25 日—6月5日。
2. 每個報考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3.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報考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報名表以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其中:公安革命烈士的子女、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為一級、二級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范稱號民警的子女、公安革命烈士配偶、被評為烈士的協警的子女須提供有關部門頒發的證書和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在反恐維穩處突戰斗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須提供縣級以上政法委或公安局出具的表彰決定文件原件、復印件。
(二)筆試
筆試采取100分制,統一用國家通用文字答題(漢語)。主要測試綜合能力,重點測試報考人員語言文字、數量關系、邏輯判斷與推理、公共基礎知識、資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1. 便民警務站人員筆試成績加分
(1)公安革命烈士的子女、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為一級、二級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范稱號民警的子女、公安革命烈士配偶、被評為烈士的協警的子女、在反恐維穩處突戰斗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30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對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不累積加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2.社區、教育培訓中心筆試成績加分
(1)對在社區崗位工作過程中獲街道辦事處(鎮)及以上對個人表彰獎勵的臨時聘用人員給予加分。
獲街道辦事處(鎮)表彰獎勵的,每獲1次表彰獎勵加1分;獲縣級(含縣各部門)表彰獎勵的,每獲1次表彰獎勵加3分;獲地區級(含地區各部門)表彰獎勵的,每獲1次表彰獎勵加5分;獲自治區級(含自治區各部門)表彰獎勵的,每獲1次表彰獎勵加8分;獲(含部委)表彰獎勵的,每獲1次表彰獎勵加10分。
(2)對社區崗位臨時聘用工作年限及擔任過社區書記(副書記)、主任(副主任)的臨時聘用人員給予加分。
在社區崗位聘用每滿1年加1分;擔任過社區副書記、副主任的聘用人員每擔任副書記、副主任滿1年加2分;擔任過社區書記、主任的聘用人員每擔任書記、主任滿1年加3分。
(3)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對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累積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4)在社區崗位聘用年限和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5 日。在社區崗位聘用年限和任職年限剩余時間不足1年滿8個月的按1年計算。
社區書記(副書記)、主任(副主任)是指經過縣委組織部或街道辦事處(鎮)黨委研究確定任職的社區工作人員。
3.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確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總體情況由柯坪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筆試成績在柯坪縣黨建網,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