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巢湖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巢湖市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就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考生通知如下: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6月6日(8: 30-11:30 ~14: 30-17:30)
地點:巢湖市人社局6樓會議室(巢湖市巢湖路192號)。
三、須知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和網上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筆試準考證。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和網上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筆試準考證。
3、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和網上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筆試準考證。
4、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除須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若考生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除須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考生本人的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個人居民身份證。
(三)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遞補不超過兩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并列,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四)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按每人80元的標準繳納面試費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五、聯系電話:0551-82185812 、 82185819
原標題:關于巢湖市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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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