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泰州市海陵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人】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同分跟進)。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海陵區人社局和海陵區衛計委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書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聯辦生還須提供委培或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2)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收取面試費100元/人。
對不能按上述規定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步驟。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評委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和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體檢由海陵區人社局和海陵區衛計委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等文件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合格者(懷孕人員除外)方可進入下一步驟。
體檢前,未就業的考生須提供未就業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提供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社會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因被取消體檢資格或放棄體檢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遞補(體檢后的各步驟出現崗位空缺的,均不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由海陵區衛計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方面,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對在考察中發現被考察人員存在隱瞞、欺騙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選崗資格,在招聘中所產生的費用由其本人承擔。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七)選崗
選崗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按時參加。根據本公告公布的崗位信息,考生本人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選崗通知按規定程序從到低分,現場依次選擇崗位。每人限選一個崗位,崗位一經選定,不得再更改。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可先參加選崗,暫保留所選崗位,待體檢合格后進入下一步驟。
(八)公示與聘用審批
招聘單位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公告》的有關要求,從考試、體檢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海陵區人社局審核后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對反映與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填寫《江蘇省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備案(審批)表》(一式三份),附畢業證書、體檢表、考察表及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原件,按管理權限報海陵區人社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聘用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在手續辦理階段因不符合規定被取消聘用資格及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的,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聘用通知書》,或逾期不報到(時間以《聘用通知書》上注明的報到時間為準),視為放棄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由本人自謀職業。對報考01、03崗位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在簽訂聘用合同后,三年內須取得醫師資格證書,若三年合同到期后,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則終止聘用關系,由本人自謀職業。
四、紀律與監督
泰州市海陵區2017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將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海陵區人社局、海陵區衛計委負責解釋。
1.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225972(海陵區衛計委),0523-86228791(海陵區人社局)。
2.舉報電話:0523-86210508(海陵區衛計委監察室)
3.指定網站:中國•海陵網 http://www.tzhl.gov.cn/
原標題:泰州市海陵區2017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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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泰州市海陵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2.2017年泰州市海陵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泰州市海陵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6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