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江門市新會區事業單位職員招聘公告【招291人】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17 年新會區事業單位職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不限”。應屆畢業生指 2017 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 2015、016 年畢業并已辦理暫緩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 2018 年及以后年度畢業的在校生),且須于 9 月 30 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不限”即同時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種對象招聘。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的,報名時畢業未滿 1 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 1 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應屆畢業生不受崗位年齡、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等條件限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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