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云南普洱市委辦公室遴選公務員2人公告(第公告【招1人】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普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規定,經市委辦公室秘書長主任會議研究,并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開展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市委辦公室為市委直屬正縣級行政單位,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決議、決定、規定、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調查研究、收集反饋信息、綜合重要情況。
二、遴選工作原則
公開遴選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三、遴選職位及人數
擬遴選市委辦公室公務員2名。具體詳見《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四、遴選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1.普洱市縣(區)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普洱市縣(區)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注:中央、省、市駐縣(區)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含鄉科級實職和非領導職務)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熱愛辦公室工作,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強,熟悉文秘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和工作執行力。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