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二季度重慶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2人】
面試方式及分值:
1、報考“附件1”記者和主持崗位的,面試為專業技能測試,記者崗主要測試模擬采訪,主持崗主要測試新聞播報試鏡,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
2、報考“附件2”幼兒教師崗位的,面試為結構化面試與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主要測試其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幼兒歌舞表演、繪畫、鋼琴(電子琴)彈唱等技能,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
3、報考“附件1”除記者和主持崗位外的其他崗位、報考“附件2”除幼兒教師崗外的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適崗能力、職業素養、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分值為100分,結構化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5)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次日下午18時前,在縣人力社保局機關辦公大樓底樓(石柱縣萬安街道都督大道23號)張貼欄和重慶市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rsj.cqszx.gov.cn/)同步公示。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若進入體檢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筆試總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學歷、職稱資格、執業資格高者優先。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愿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在進入面試且面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已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的應屆畢業生即可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后續程序按《協議》規定辦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者,若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未在簡章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予聘用。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試等有關事宜,可登陸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查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和擬聘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并將本人檔案、《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醫療衛生單位護理人員需取得護士資格證)予以正式聘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員須在石柱縣服務滿5年后方可向縣外流動,未達到年限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按協議向用人單位支付相關培養費和違約金。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報名參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石柱土家族自治縣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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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柱縣2017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縣級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 《石柱縣2017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師和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3. 《石柱縣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