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自貢富順縣事業單位公招公告【招245人】
八、公示
縣招考主管機關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統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縣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縣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富順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權限報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若所報考的崗位包含有兩個及以上用人單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選擇用人單位。選擇用人單位后,如有考生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縣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選,遞補后不再對崗位進行重新選擇,遞補人員只能在余下的崗位中進行選擇。
公示期滿后,7日內,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流(調)動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書等書面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報招考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報招考主管機關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富順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縣招考主管機關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富順縣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向其他事業單位流動的,應在招聘單位工作3年以上(含試用期),其中聘用到鄉鎮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紀律和監督
為我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一、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公示無異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2017年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二、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由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或各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3)。
(一)政策咨詢電話:
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13-7205009
(二)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
(三)監督電話:
富順縣監察局 0813-7207520
附件下載>>>
1、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3、富順縣2017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招考主管部門聯系人及電話、地址一覽表
2017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